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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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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降临,都市繁华。

法式餐厅,临窗俯瞰,偌大京城霓虹灯乱,纵横交错的马路上车流不息;

室内,双人面对面坐,米色亚麻桌布角落放着两个爱马仕时装礼袋,中间隔着浪漫烛光与鲜红玫瑰,旁边小提琴曲悠扬。

“来,湛程。”对面男人微微躬身,递过来一盘切好的牛排。

“嗯,谢谢二——”余光瞥到对方袖口间的浪琴康卡斯腕表,何湛程话音一顿,抬头和男人对视一眼。

男人三十多岁,风度翩翩,俊逸儒雅,梳理得一丝不苟的发型,相貌雍容端正,一米八八的身高,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健身型体格,还有特地为今天的约会换上的、很显年轻的休闲西装。

整个人从头到脚,完美得无可挑剔。

何湛程接过牛排,冲人勉强一笑:“谢谢天涯哥。”

然后埋头叉肉嚼着,继续放任自己的思绪游离于身旁这面倒映着二人身姿的玻璃墙外。

他们相处有一段时间了。

李天涯人很好,有家世,有教养,无论对谁说话都是心平气和的,因为形象威严,喜怒不形于色,外表看起来高高在上,很是不近人情,只有二人私下相处时,李天涯会亲昵又生涩地称呼他一句“宝贝”,问他有没有什么想要的礼物,让他尽情许愿。

这才是配得上他何湛程的人。

李天涯端庄自持,腹有诗书,不喜混迹娱乐场所,虽然因工作原因交游甚广,结识诸多高官权贵,但日常生活三点一线,鲜少有知心朋友。

纵观李天涯的前半辈子,自幼品学兼优,诗书礼仪样样精通,长大后按照家人安排,顺利入仕,一路平步青云,位高权重。

他对女人毫无兴趣,恋爱经验几乎为零,后来察觉自己似乎是同志,但寻常男伴儿入不了他眼,他这种身份也不便太过招摇,李天涯一向遵循宁缺毋滥原则,孤寡到至今。

李天涯自己也没想到,他只是回母校参加一场寻常的商务晚宴,竟然在机缘巧合下对一个二十岁的年轻学生一见钟情了。

当时何湛程一身西装打扮,梳着龙须背头,个子极高,手里晃着杯香槟,正斜身倚靠在宴会厅花束堆旁的僻静角落,不知在和谁打电话。

隔着觥筹交错的酒桌,越过来往谈笑的人群,礼堂四方璀璨灯光洒落在那陌生少年若隐若现的雪白脸庞,他浓眉英挺,薄唇翘鼻,侧颚如刀削般凌厉帅气,一派玉树临风的模样,连端高脚杯的指尖都透出一股慵懒随性,实在是令人心生向往。

可少年神态并不如他长相那般冷漠。

少年当时正红着脸对着电话那头聊天,不时冲电话那人撒娇嗔怒,笑得潋滟生花,一下子就俘获了他的心。

李天涯在远处愣神。

他望着那少年,驻足良久,明知人家打电话是在谈情说爱,他还是鼓起勇气,厚着脸皮,缓步朝何湛程走去。

他先是一通认真的自我介绍:名姓、职位、父母家庭,表示自己私生活检点,不沾烟酒,身体健康,三十多年来从未有过不良嗜好,以及,如果何湛程愿意和他在一起,他个人能给到何湛程这个孤身一人闯入京城名利场的小少爷什么程度的好处。

他像登台演讲一样,心里紧张,面上镇定,犹如滔滔江水般,一字不差地将自己的意图全都交代出来,只盼望着何湛程是那种不谙世故的小孩儿,见他条件更好,就果断甩掉现任,一心一意跟了他走。

何湛程举着手机,愕然望着他,似乎一时间接受不了这么大的信息量。

李天涯望着近在咫尺的、何湛程的那张漂亮脸蛋,心脏砰砰跳着。

他想,说句话吧,随便说点什么都好。

他想,少年的嗓音也一定很动听。

“不好意思,我有喜欢的人了。”

“我很爱他,他也很爱很爱我。”

少年的嗓音的确很动听。

拒绝他也拒绝得很干脆。

意料之中的事,李天涯面有愧色,对人说了句“抱歉”,转身就走。

没料少年古灵精怪,不想要他的人,却想跟他攀个关系。

“天涯哥?”少年横身一挡,冲他笑得灿烂:“我可以这么叫你吗?诶,我们现在算是认识了吗?那你给我张你的名片吧!”

他被少年的笑容迷得有些眼晕,明知道对方真实意图,他还是点了点头。

“我没有名片,这是我的手机号。”

他随手从衣兜里掏出张便携纸笔,写下自己联系方式,郑重地交给对方:“如果你遇到困难——只能是你遇到困难,随时联系我。”

少年就是少年,一拿到纸条,立刻就眯眼笑开了花,然后不顾形象地攥拳“耶!”了一声,一蹦三尺高,吓他一大跳。

“天涯哥,怎么不跟我打声招呼就走了?”

他离开晚宴时,何湛程从自己的小团体里抽身跑过来送他。

这是个社交手腕远超同龄人的少年,老练成熟得像一个世故圆滑的政客,一个为谋私利而满嘴谎言的商人。

可这个人如此之年轻,姣好的容颜,俏皮又性感,一身私人定制的西装,整个人漂亮华美得不可方物,怎能不令人心生觊觎?

何湛程站在夜色里,一脸笑意地冲他挥手:“天涯哥,路上小心点儿,晚上记得想我!”

开车回去路上,李天涯脸上泛着笑意,一小时的车程,他慢悠悠地打着方向盘磨蹭了三个多小时。

何湛程那句撒娇般的“晚上记得想我”令他回味良久。

次日早一醒来,他几乎就在睁眼的那一瞬间确定了:

他爱上昨晚那个很爱笑的狡黠少年了。

或许是上天的恩赐,少年和原本的爱人分手了,他简直都不敢想,少年来到了他的身边。

他不介意少年的过去,他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把这个人占为己有了!

一捧接着一捧的玫瑰、每次约会必送的小礼物、房、车、衣服、首饰……甚至,他在明知对方并不深爱他的情况下,甘愿奉出自己的真心,只盼能将少年守得久一点。

他用尽了手段哄人,他知道自己三十六岁的人这样做很幼稚,可他就是忍不住!他忍不住想围着他娇养的金丝雀转来转去!他就是被这个人迷得神魂颠倒不知天地为何物!

少年却总是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他送去的那些礼物,少年看都懒得看一眼,更别提对他笑了。

他不在乎。

笑也好,不笑也好,只要少年肯待在他身边,强装温柔地喊他一声“天涯哥”,他就觉得一切都值得了。

他们感情进展得还算顺利:

第一周,他尝试去牵手,少年身子僵了一下,但没拒绝,于是他们就这样顺理成章地牵上了手;

第三周,他试探着去拥抱少年,双手小心翼翼地伸出,又犹豫着伸回,心中思量着这样是否不太合乎礼仪?少年看出他意图,叹了口气,主动抱上来,安慰他说:“天涯哥,辛苦你了”;

一个月过去,在一场深夜散场后的电影院角落,他再一次鼓起勇气,倾身过去搂住少年的腰,轻声询问少年自己能不能吻他?

少年没说能也没说不能,只是很安静地闭上了眼,微微颤动的睫毛似乎有些苦涩。

他看出了,但装没看见。

他只剩少年这一副温驯漂亮的躯体了。

他手掌怜惜地抚摸着少年的脸庞,缓缓俯身,吻上了这个令他痴迷到魂不守舍的少年的唇。

于是他们也就这样顺理成章地经常接吻。

准确地来说,是他单方面去吻,少年一脸郁郁寡欢,就像一只褪色枯萎的蝴蝶,一尊矗立在殿堂上无欲无求的雕像,永远冷冰冰地站在那里,神圣、漠然、极其遥远,如果他不朝少年走进,少年就不会主动对他吐露半个字。

他们在一起的第39天,他掏空自己全部积蓄,一笔又一笔的巨款通过各种手段分散汇出境外,托朋友在国外购置一颗价值不菲的粉蓝方钻,请全球报价最贵的工艺师傅,将这颗闪亮璀璨的方钻做成一颗举世独一无二、只完美适配少年无名指的男款戒指,然后,在一次寻常的约会晚餐时,隔着一簇簇跃动的银烛台火苗,他一脸平静地把这颗戒指向桌对面的少年推过去。

心中忐忑不安着,紧张得几乎要窒息,他双手掌心全是汗,嘴上仍是一副平淡的语气:“看看喜不喜欢,我觉得它很像你的眼睛。”

笑起来时的眼睛。

少年自己家就是经营珠宝生意的,因此很懂行,他只是瞥了一眼,就知道这颗钻戒是从哪来的。

少年愣了一下,抬头望他,那张脸上终于露出一点点诧异的表情。

值了。

李天涯舒心地笑了。

那晚,他并没有开车将少年送回家,而是把人带到了自己独自居住的公寓。

少年坐在他的副驾,掌心攥住戒指盒,低头沉默了一路,临进家门口时,才像个犯错误的小孩,伸手拽了下他衣袖,说:“天涯哥,对不起,我没想到你会这么认真。”

“我其实……我其实这个月末就要回美国上学了。”

少年知道他出不了国。

他微怔,内心一阵遗憾失落,可他还是不想放手。

“没关系,”他宽容一笑,抬手揉了揉少年毛绒绒的头发,好脾气道:“我给你打电话。”

“有时差也没关系,我会等你。”

“你早晚都会回来的,不是么?”

“湛程,我愿意等你,等多久都无所谓,你呢?你愿意让我等吗?”

少年也有些动容,一双琥珀色的清澈眼睛满含愧疚地望着他,嘴唇蠕动着,欲言又止,指尖绕着那只戒指盒,将那颗闪亮如星的钻戒抠出来、又放回去,再抠出来,然后又放回去。

少年似乎也不知该说什么好。

他便误以为少年也爱上他了。

衬衫、T恤、领带、皮鞋、腰带、球鞋……衣服一件件掉落在地,他们拥吻着滚上床,漆黑卧室里,皎洁月光透过纱窗,洒落在少年一丝*不挂的洁白裸|体上,李天涯看得两眼发红血脉偾张,他承认自己当时有点粗|暴野蛮了,可在自己心爱的人面前,在那狼藉一片的床上,他怎么能再做一个正人君子?

少年在他将要进入的那一刻突然哭出声。

泪珠如豆,从少年湿漉的眼尾不停滚落,李天涯吓了一跳,疼得心都要碎了,他连忙道歉哄人,然后俯身抬手要帮少年拭泪,身下那个看似孱弱苍白的少年却突然变成另一副陌生模样,沉眉一凛,猛地大力攥住了他的手腕,起身一把将他推开了。

“天涯哥,对不起,”少年匆匆穿着衣服准备走人,“我做不来在下面的。”

“啊……”他又开始慌乱,忍不住问,“就算是我也不行吗?”

“对不起。”少年头也没回,像一阵风一样跑走了。

他送给少年的戒指,至今都原封不动摆在那天卧室的床头。

当然,他们在那之后没再上床。

也没再接吻。

更没再拥抱、牵手。

在李天涯以为俩人就这么完了的时候,何湛程终于开始对他主动了。

每逢他休假,何湛程一定会打电话约他见面,他们像从前一样,吃饭、见面,席间聊点时政新闻,饭后再找个地方喝茶、谈事。

何湛程投资了几个研发人工智能科技的种子项目,初创团队遍布京沪,虽然雇佣了专业顾问团队坐镇后方提供指导,但何湛程年纪虽小,防备心却极重,他信不过花钱买来的助手,所以总是缠着他一口一个“天涯哥”叫着,虚心向他询问专业意见,以及,何湛程的手下人在项目进展上遇到的一些阻挠,不时也需要他打个招呼去干预一下。

正如当初他走向少年那一刻所期待的那样,何湛程在精心维护着他们的关系——

作为一个初涉名利场的商人,何湛程在和他这个利用价值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政客维护关系。

何必呢?

有时候李天涯也会疑惑,何湛程的老家在沪上,父祖都是土生土长的沪上人,身后偌大家族在整个江南根基都很稳固,这个小孩儿放着现成关系不用,单枪匹马地跑来京城做什么?

何湛程和他上一任老领导章部长的儿子章政礼年纪相仿,那天在校友会的晚宴,他见何湛程和政礼、颐儒那帮小孩儿聊得很热闹,于是忍不住猜测,何湛程可能是爱上了那群人中的某一个。

他憋了好久,直到今天——

何湛程明日就要飞往纽约,今晚约他出来,不带任何利益目的,是纯粹地为了叙旧和告别。

于是李天涯仗着二人尚存的几分暧昧不清,直言向对面人询问:“你原来喜欢政礼吗?”

何湛程正埋头扒着牛排神游天外,一听这话,惊然回神,说:“谁会喜欢章政礼那种没脸没皮没分寸的丑八怪啊?”

李天涯失笑:“好吧。”

他知道这个被娇生惯养着长大的小少爷,一讨厌谁,就喜欢叫人家丑八怪。

何湛程扯纸巾擦了擦嘴,抬眼问:“你是不是想知道我上一个前任是谁?”

李天涯笑:“可以问吗?”

何湛程也笑:“当然,他是擎荣集团的总裁,戚时。你们或许打过照面,但平时没什么交集。”

李天涯“哦”一声,略一回忆,点点头,说:“他很帅。”

“他很帅,看起来也很有活力,不像我这么古板无趣。”

何湛程自动忽略掉他的话,一双眼睛盯着他:“天涯哥,你可以找个机会去认识他一下吗?”

李天涯一愣:“什么?”

何湛程满脸愧意地低下头:“这是我最后一个请求。”

“你只需要挑个合适的公开场合和他握个手,认识他一下就够了。”

李天涯心中不免有点失望:“你原来还是有事才找我。”

何湛程咽咽吐沫,小心翼翼道:“那……可以吗?”

李天涯本身就是个很低调的人,更无比忌讳旁人拿着他的身份到处招摇,从二人初识,李天涯就摆明了态度,无论何事找他,只能是何湛程自己的事才行。

李天涯板起脸,神色严肃起来,反问他:“我是不是太惯着你了?”

何湛程头埋得更低:“算我求你。”

李天涯愠怒:“求我?是他要找后台撑腰,轮得到你来求我?!”

何湛程见人发脾气,忍不住一抬头,冲人嘴硬起来:“你爱管不管,反正我把这事儿给你说了!”

李天涯眸光一凛,官架子端上来,一脸威风八面,声如洪钟,警告道:“何湛程,我们有言在先,你是你,别人是别人,你不要太放肆了!”

这是真的生气了。

何湛程立刻不敢吭声了。

半晌,他瞟见人似乎要消气了,立刻逮住机会,撒娇似的冲人哼一声:“就放肆!”

李天涯拿他简直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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