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是顶好的时节。
万物复苏,欣欣向荣,旧年去,新节来。
就在这样的三月里,安福公主,定下了婚期。
皇帝陛下对这位公主的宠爱,恨不能人尽皆知,于是派了钦差,连夜加急直赴各州各府各县,将赐婚圣旨晓谕全国。
接下这桩美差的钦差们,通常会带着圣旨直达各地府衙,或是地方权贵的府上,以“奉旨同庆”为名,顺路吃喝耍玩一番。
听说,远在京城的、那偌大的皇宫里面,光是内侍们,就为这个差事抢破了头。
更别提那些已经有了官阶地位的,在地方各府还有着自己门生的……达官贵人们。
但,消息传到淮安城的方式,却有些不一样。
三月初,纵然已经显露出草长莺飞、杂花生树的复苏迹象,沿江的小城却也未见得多么温暖。
空气中,偶尔还是会浮出一缕暮冬的寒气。
京城来的钦差,就是在一个雾气沉重的清晨,等在了草庐门口。
裴晟每日的早课,必有一项,是去草庐旁的宽河边锄草。
草锄完了,还要翻地。
他在那里圈了一小片土,近河,湿度足,三月里正正好,可在那儿种下一些春水芹,到夏天便可收来吃了。
水芹清脆爽润,裴老先生,爱吃。
“冒昧叨扰公子,此处……可是裴申裴大人府上?”
男子略带暗哑的声音,自晨雾中传来。
纵然低沉有礼,可穿过了空气,带着一丝朦胧的凛冽,竟令人感到须臾的寒意。
裴晟不禁缩了缩露在寒风中的双手,很快便见着了,那声音的主人。
他只是略一抬眸,便从来人着装,猜出他大概的身份。
官靴,即使在乡土间踏了泥,也比寻常百姓的布鞋,看起来结实保暖多了。
「那是皮革和丝绸缝制的吧?」
裴晟心想。
他还从没穿过那么好的鞋子呢。
光是,看起来……就能想象它们是如何的既轻便,又保暖。
虽然裴晟看出了他来头不小,但来人这句问话中,却没有表明身份。
裴晟便也没有行礼,只是缓缓地踱步至来人面前。
他腾出未扛锄头的另一只手,指了指自己的喉嗌,张了张嘴,发出了微不可闻的短音,示意自己说不了话。
然后又指了指被对方挡住的泥土小道,示意他要过去。
他还要去河边锄草呢。
对方怔了怔,很快歉然一笑,身体也微微侧过,让出了道。
“失礼了。”
还是同先前一般的音色,却没了方才那股寒意。
裴晟眼见路已通畅,便微微低头向对方也示了意,而后径直走了过去。
路过那人身边时,他的余光还不经意看到了,那人腰间,挂着一块十分名贵的玉牌。
裴晟对京城的事所知不多,但他记住了一个,顶重要的原则——
不该好奇的事,就不要好奇。
眼下,锄草犁地,才是他的正经事。
裴晟往河边走去后,没过多久,草庐的门就再度打开了。
裴申回乡已经两年多了,在淮安城,他收了不少穷苦人家的孩子,教他们读书识字。
大家,都尊称他一声“裴先生”。
年过半百之后,裴申偶尔回忆起自己这辈子。
从出身乡野的裴三,到大理寺的裴卿,再到如今的,裴老先生。
半生不短,不乏斑斓波折。
裴申却觉得,唯一值得说道的,只有他教了不少学生。
只是,他没想到,有生之年,他还能在淮安城这样的小地方,再见到眼前这位——他曾经最得意的学生。
“老师。”
来人恭敬行了一礼,身子弯得很低,“学生,见过老师。”
裴申的头发已经花白,眼神却如壮年时一般清亮。
他轻轻捋了捋胡须,浅笑着摇了摇头:“不必拘礼。老夫如今,不过一介村民,当不得辛大人如此大礼。”
来人正是辛墨。
陛下钦点的光禄寺卿。
新官上任,风光无两。
现如今朝堂上下,试问有谁,不想争着抢着去巴结这位,令陛下青眼有加的得宠新贵?
辛墨的年纪,不过才廿又四,便已成了整座京城家喻户晓的人物。
出身高贵,年少有为,德才兼备……
什么用来褒奖一个人的词,坊间百姓都愿意堆在他身上。
他曾是裴申最得意的学生。
如今,在裴申告老还乡两年之后,就已是陛下相中的乘龙快婿。
——安福公主的准夫婿,正是此人。
“老师这么说,便是要折煞学生了。”
辛墨仍然躬着身,言语之中丝毫没有锐气,反而满是尊敬。
裴申怎会不知这位学生的性子,闻言便摇了摇头,也不再开口,自顾自地走到了院中的井边。
井边,有裴晟亲手支的一些葡萄架。
三月,也是适合种葡萄的季节。
春去秋来,裴晟独独最喜欢夏天。
夏天可以收水芹,也可以收葡萄。
在那些葡萄架下,裴晟还特意摆了亲手做的木桌和摇椅。
裴申时常与他,饭后在此对弈。
裴申走到躺椅上悠然坐下。
此刻,清晨的雾气正逐渐散去,令人仿佛能感到,太阳的暖意正缓缓渗入空气之中。
辛墨见裴申独自惬意,仿佛当自己不存在一般,便也默默地将谦卑的站姿收回,跟到了躺椅旁。
然后,他就那样安静地立在裴申一旁,也不说话。
一如二人初见时那样。
裴申三十九岁那年,还在大理寺任少卿时,七岁的辛墨便被送来学习。
送他来的,是赫赫有名的骠骑大将军,辛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