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我从没有这么恨一个人。
或许说成“恨”太极端了。纠正,我从没这么厌恶过一个人。
我想杀了他。
自从我开始扮演小丑,杀人便是一件很简单的事。生命轻易就能逝去,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死亡意味着什么?再穷凶极恶的罪犯也曾被人爱着,也会感到痛苦,也曾期待过明天吗?
成为小丑不可能不杀人,我只是本着良心、理智和其他什么东西,选择性地对死有余辜的人动手。怎么定义死有余辜呢?不要深思这个问题而陷入哲学的漩涡中去。
但我不仅是扮演小丑,在某些时候我还需要扮演蝙蝠侠。
眼前的凶手甚至不算个成年人。他侵犯了比他更小的孩子,却因未成年人的身份免于牢狱;脱离管控后又虐杀了那孩子的母亲;那孩子也死了,在无尽的恐惧与绝望中。
“虐杀”,受害者的一生都浓缩在这短短的词里了。
这是我的失职。我在超人身体里时没能听到舌头被割断后绝望的喘息,我作为蝙蝠侠没有注意到半年前被我亲自绳之以法的凶手返回了现场。在最开始我就该杀了他的。
我要纠正这个错误。
72.
看着不断挑衅、反复犯下罪行的畜生,蝙蝠面具下的眼睛流露出无法被遮掩的、真实的怒火。聪明的罪犯不知从何处得知“蝙蝠侠”不杀人的原则,失去了死亡的威慑让他变得更加肆无忌惮。
难道他还值得第二次机会吗?现在就杀了他,反正我又没有不杀原则,等不了换入小丑的躯体再用迂回的方式伸张正义。就现在,隔着暗沉的手甲,打断他的肋骨,磨烂他的皮肤,不要停。
活生生打死一个人需要的时间比我想象中的长,凶手的挑衅逐渐变成恐惧的哀嚎。
怒火控制了我吗?
我或许在等着什么,但漫长到难熬的时间里没有人来阻止我。
周围变得安静下来,面目全非的人倒在地上吐出一口口血,看不出凶手的样子了。
他还是没有死,而没人来阻止我。
布鲁斯和克拉克在想什么呢?
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