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斯特看了看封面上的字,流金色的字体描了一个“格蕾丝”字,于是他开口问面前的小姑娘:“你知道这本书的名字吗?”他料定她答不出来,这个年纪的孤儿院孩子没有会认字的,他坚信。
“是的,先生。它叫《格蕾丝》。”格蕾丝回答道。
埃斯特显得有些惊异,难道真的有会认字的孤儿吗,是谁教的,总不可能是她自己学的吧。教孤儿院的孩子可不是一个好主意,这些穷人估计一辈子都用不上这个。
他想再考考这个孤儿,他的另一只手在拨弄着书页想要翻开这本书,但是在翻动中,他有些尴尬恼怒地发现这本书的书页粘得很牢,不是简单能翻得开的。
这让埃斯特感觉自己被冒犯了,但是众人面前他只能简单地咳嗽一声,装作在清嗓子,一个子爵连一本书都翻不开,这种事情传出去会被人笑话的。
“不过这个孤儿至少想要看书,对吧,甚至还知道书的名字,这就比底下这一群低贱的孤儿聪明多了,”埃斯特心想,“蓓丽,是叫这个名字吧,总之,蓓丽还喜欢她,那就这个孤儿吧。”
埃斯特子爵用下巴示意院长,表示另外一个孤儿就是他面前这个了,示意的时候他的视线还扫了一圈底下全部的孤儿,满意地发现,除了他旁边这一个,再没有其他孤儿手里拿着本书了,这证明他的选择很正确。
事实上格蕾丝也很慌乱,她一直在等下子爵下“判书”,说她是个“小偷”之类的。“除了“偷”来的,福利院的哪个孩子还有如此殊荣能获得一本书呢,如果有的话,那也不会是她,至少会是她的朋友蓓丽拥有,”格蕾丝心慌意乱地想着。
直到院长宣布另外一个被收养的孩子是她,她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一瞬间中,埃斯特子爵的形象就在格蕾丝的心目中转变了,她不称他为“那个男子”了,而是在心中尊敬地称呼他为子爵大人。
就这样,埃斯特子爵收养了这两个灰扑扑的孤儿,或许灰扑扑这个词仅限于形容“格蕾丝”,蓓丽是一群孤儿中美丽的黑天鹅,没有人会把她和“灰扑扑”放在一起的。当然,格蕾丝只认识自己名字这件事也幸运地没有被人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