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雪娜:“还觉得自己能唱吗?”
陶喜:“可以试试。”
......行。
林雪娜:“你叫什么来着?”
“陶喜。”
“好,陶喜是吧,我告诉你这事不是闹着玩的。我虽然不想打击你,但是我,”林雪娜顿了顿,似乎已经不想再想托词了,“还是得打击你。”
陶喜点了点头,林雪娜以为她终于知难而退了。
林雪娜:“你做好你该做好的事,其余的就交给专业的人。”
有那么一会儿,陶喜似乎已经被林雪娜说服了。
她沉默片刻,“你来不及换歌手了是吗?”
林雪娜不耐:“是。”
陶喜望着她,“那试一下也不会怎么样。”
林雪娜用“何必耽搁彼此的时间”的眼神逼视陶喜几秒,见对方眸色平静,便说不出来难听的话。转念一想,她的话也有些道理,事到如今反正歌手是找不到了,就浪费点时间又能怎么样。
林雪娜烦躁地用手顺了顺头发,“你跟我来!”
林雪娜将陶喜带到音乐厅时,对正在排练的乐手们说:“你们停一下。”
众乐手齐齐停住,林雪娜指着麦架对陶喜说,“你去吧。”
彼时陶喜穿着工作人员的制服,素面朝天地站在那里,与乐队整体的氛围充满了违和。
乐手们似乎没搞明白状况,一时间都望向陶喜。
陶喜对其中一个背着电吉他的乐手说,“可以借一下吉他吗?”
“......可以。”
陶喜将吉他背好。
她走到舞台边缘,朝着无人处开了下嗓。
几声怪模怪式的声音响起,仿佛开水壶沸腾时的尖鸣。
林雪娜的面色冷了又冷。
她质问自己是不是有病,为什么真的会让陶喜试一试?
陶喜开完嗓,扫了下和弦,而后站在麦架前。
在一堆人或诧异或好奇打量的视线中,陶喜自顾自她的弹唱。
吉他声响起,正是方才乐队排练时披头士的那首《In My Life》。
陶喜出声的一瞬,低沉的声音如空气般流动在餐厅中的每一处。
如一场清晨的微雨。
仅仅两句歌词,林雪娜的站姿就从随意的外八调整为军姿。
从起初的不耐烦到诧异再到不可置信也只用了两句。
几位先前对陶喜过来感到不解的乐手此时纷纷反应过来,在进副歌时,他们对视一眼,所有乐器的声音丝滑地切入了陶喜的演唱。
都是资深的乐手,舞台经验足够丰富,哪怕没有提前的排练也依旧配合得极为默契。
林雪娜嘴巴几度张合,直到他们一曲演唱完。
朱煜在鼓点结束时用惊喜的目光望着陶喜,“哇!你真的会唱!好好听!”
林雪娜脑袋有点嗡嗡作响,“刚才为什么骗我?”
陶喜不解:“啊?”
林雪娜:“我虽然是外行,却知道你的水平绝不是‘会一点’。”
不仅是林雪娜,从乐手们的反应上也能看出来,陶喜的演唱也给了他们惊喜。
这把嗓子很有魅力。
林雪娜盯着陶喜若有所思。
陶喜为自己的谦虚道歉:“那......不好意思?”
林雪娜之前的所有怀疑一扫而空,眼神中的烦躁感消除大半,“这些歌单上的歌你都会吗?”
陶喜:“差不多。有几首很久没唱,要顺一下词。”
林雪娜“嗯”了一声,“你以前当过歌手?”
陶喜唱歌毫无疑问极具技术,但在技术之上,更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她极细腻和富有感染力的嗓音。
这不止是天赋,更是大量练习与演出才能塑造出来的声音。
陶喜:“我上一份工作是酒吧驻唱。”
林雪娜忽然间对陶喜的过往很感兴趣,可演出五点就要开始,乐队和陶喜之间还需要磨合排练,林雪娜转身对乐队乐手们说,“今天下午的表演主唱换人了,介绍一下,这是歌手陶喜。请大家下午五点前排练好歌单上的曲目。”
一锤定音。
下午四点半,完成排练的陶喜被林雪娜拉着去到休息室。
当造型师提着两箱化妆品和一排衣服对她露出微笑时,陶喜有些懵,“这是要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