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蓝天穹下,最新的“永恒者”号蒸汽火车喷吐着浓烈的白汽、轰隆隆贯穿无边的金色麦田。
“呜——呜——!”
麦浪层起彼伏,向另一侧的地平线翻涌而去;空旷的天地间,只剩下铜管奏鸣般高亢悠长的汽笛声回荡。
目铃的视线从窗外收回,专心搅着碗里的燕麦粥。
对面的母亲如往常一样忧虑地喋喋不休:“你已经是十八岁的大姑娘了,可是还没能找到一个富有的绅士做丈夫,等我们死后,财产根据《继承法》归了表亲柯森斯,你该怎么办呢!”
布里克尔先生咬下一大口面包:“她会露宿街头,裹着破旧的羊毛毡,靠向过路人售卖火柴为生——就像你想象的那样。”
“哦,我可怜的目铃!”布里克尔太太光是想想这一幅画面,就觉得心都要碎了,她愠怒地推了一把丈夫,“我已经够难过了,难道你就不能一起帮我想想办法吗!”
“我有一个好主意,我亲爱的夫人,”布里克尔先生擦擦嘴角,“只要我活到一百岁,比我的女儿都晚死,那她不就永远都不会被赶出这个房子了吗?”
“真的吗?”太太怀疑地望着自己的丈夫,“你真的能活这么久吗?”
“当然了,只要你少唠叨一点。”
目铃暴躁地拿勺子敲着空碗:“我也有个好主意,只要穿着红衣吊死在这间屋子里,我就成了缚地灵,不仅不会离开我们的房子,还能吓走那个妄想夺得我们所有地产的柯森斯表哥。”
“目铃!”母亲尖叫一声:“你从哪里学到的这么可怕的话!”
一角拿着信件恹恹地走进餐厅,拉开椅子发出扰人的噪音:“为什么我非得和柯森斯表哥写信交流感情?我和他讲‘真理在大炮的射程之内’,他只会回我‘真理在上帝的口中’,难道上帝一张嘴就是一发炮弹吗?”
目铃想象着这个场景,笑得乐不可支。
母亲又是一声怒喝:“一角!有哪个淑女会像你一样喜欢摆弄枪支?”
她深呼吸几下,夺过桌上的信拆开来,看了几行喜上眉梢,勉强平心静气,“太好了,他过几天会过来。他若是继承了你父亲的庄园,你嫁给他就是个不错的选择,至少以后吃穿不愁了,哪像你妹妹一般让我操心。反正只是写写信,不需要耗费什么心神,不过你可记住,不要在里面说些轻浮的话。”
一角无所谓地应了。
然而,这一家四口的生活的转折很快就来了。
午后,母亲拉着一角强行闯进目铃的书房,打断了她的阅读:“好消息,好消息!”布里克尔太太的兴奋快要从眼里溢出来,“你们知道旁边最大的棕榈叶庄园和天堂湖庄园都被售出了吗?”
目铃痛心疾首:“那可是我最爱的两套房子,可恶,它们还是没能等到真正爱它们的主人我!”
布里克尔太太卷起书猛地敲在小女儿的脑袋上:“幸好没等到你,它们迎来了两个有钱的新主人。”
一角配合地问道:“是谁?”
“一个子爵!”布里克尔太太几乎是在尖叫,过了五秒,她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重新组织了一下语言,“准确的来说,天堂湖庄园被一个子爵买走了,棕榈叶庄园则属于另外一个富裕的绅士。他们是朋友,且都是单身汉。”
目铃明白了母亲的言下之意,不感兴趣地撇撇嘴,继续低头看书。
“我们不奢求那个子爵大人——虽然据说他的年收入有一万克利。”母亲再次抽走那本书,“但是另一位绅士,年收入也超过了五千克利。一角,目铃,按照你们的美貌,很可能得到他的青眼!”
“我已经让你们的父亲去拜访他了,无论如何,你们都要为即将到来的舞会做好准备!”
……
目铃不喜欢舞会,她讨厌在舞台上和一个陌生的男人手拉手跳交际舞。
但是她很喜欢各式各样的舞裙。今天她穿的就是一条宝石绿有堆叠褶皱的晚宴礼裙,和她的眼瞳有非常大胆的色彩对撞。
舞会在棕榈叶庄园举办。布里克尔太太心疼地花重金租借了一辆小汽车,只为他们有牌面地跨域区区4英里的乡间小路。
庄园的新主人宾格先生风度翩翩又热情好客,几乎邀请了这一带所有的乡绅;这些老爷太太们又不约而同带来了自己适龄的女儿,心思如泉水般清澈。
目铃怀疑这位宾格先生是因为无法在周围花花绿绿热情洋溢的姑娘们中挑出合适的第一支舞的舞伴,才会来到她们这僻静的角落,向她的姐姐一角伸出邀请的手。
那些饿狼般的女孩们发出失望的叹息。
目铃对这位宾格先生颇有好感——他被她姐姐踩了好几脚后仍能保持得体宽厚的微笑,还在那里温声安慰满脸尴尬的一角,看起来的确是个典型的绅士。
和一角姐姐对视的那刻,目铃故意揶揄地挤挤眼睛。
一舞作罢,宾格先生离开片刻,随后带回一位气质冷峻的男士。
他身材颀长,身高明显超过六英尺,一袭剪裁精良的黑色燕尾晚礼服将挺拔身姿勾勒得一丝不苟。白色立领衬衫衬得颈项更显修长,前襟饰以整齐褶皱,一枚黑色蝴蝶结稳稳地栖在喉前。那双硬质皮鞋落在地板上,发出清脆有力的声响。
她怔了一瞬。
——是个极其英俊的男人。至少在她看来,是这样。
心跳莫名慢了半拍,她本能地挺直腰背,试图让自己的笑容得体又柔和。她突然开始意识到裙摆的弧度是否优雅,发丝有没有从耳后滑落,甚至连拿着裙边的手指是否过于僵硬都小心地调整着。
宾格先生带着笑意将他首先引至她们面前: